時論廣場》獨尊臺語 賴政府不裝了(劉新圓)

新聞報導,監察委員要針對各大衆運輸的「臺語腔」進行糾錯調查。(報系資料照片)

繼教育部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正名」爲「臺灣台語」之後,最近新聞又報導,有監察委員要調查各大車站內臺語廣播「腔調不一致」與「發音錯誤」等問題,目的是爲了保存臺語文化。看到新聞的當下,還懷疑是不是報導錯誤。語言政策的主管與執行機關是文化部與教育部,屬於行政權,什麼時候輪到監委來指手畫腳了?

監察院相當於古代的御史臺,專門負責彈劾、糾舉瀆職官員,從來沒發生過直接干涉行政事務的情況,如此破天荒的越權,還真是創造了驚人的「歷史」。

假如今天有哪位法官跳出來說,國防部應該買哪種武器,大家一定會覺得他吃錯藥了,怎麼司法機關可以干涉行政?是誰讓監委有那麼大的膽量,敢撈過界,決定臺語應該怎麼發音?又憑什麼要大家聽他們的?

即使監察院有權干涉語言政策,他們所幹涉的內容也匪夷所思。臺灣通行的閩南語主要分爲泉州腔與漳州腔,很多字都有兩種讀音,人人習以爲常,大體上並無溝通障礙。從來沒有聽說要統一用特定標準發音,何況民進黨一貫政策就是「多元」,《文化基本法》也強調文化多樣性。若選擇其中一種發音當作標準,形同否定與消滅另一種發音,連帶該發音所承載的文化將受到矮化與歧視。那麼,多元變成一元,文化多樣性就會變成空談。

然而,在某種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語言確實有標準化的需求,那就是被制定爲官方語言或全國通用語。現在大家習慣共同使用的國語,本系沿用明清以來的官話,教育部也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然而其組織條例已於2014年廢止。

扁政府時期曾主張將英語列爲第二官方語,卻沒明確指出第一官方語是什麼。雖然沒有明文指定官方語或全國通用語,但《國家語言發展法》卻規定各縣市得自訂通用語,隱含將閩南語以地方通用語包圍中央而搖身一變爲全國通用語的企圖。

《國家語言發展法》實施後,文化部也積極推動「臺語主流化」,想獨尊「臺語」之心已昭然若揭。日前,教育部「正名」了「臺灣台語」,更是明晃晃的大閩南沙文主義。在他們眼裡,臺灣的客語和原住民語就沒資格稱爲「臺語」,活該被霸凌。

很多人開始不安,懷疑賴政府是不是玩真的,未來要強制把閩南語做爲官方語?還有人擔心,以賴政府對日本卑躬屈膝之姿,該不會更想把日語當國語吧?可是,既然沒有明文規定全國通用語,不論臺語主流化或那些奇怪的正名、正音,都違反《語發法》的語言平等以及《文化基本法》的文化多樣性原則。

賴政府種種偷渡的行爲不但違法,利用監察院干涉行政更是亂紀。最可悲的是,原來民進黨所謂的多元、平等,其實都是爲了打壓國語所編織的騙術;一切漂亮的口號,不過是爲了幫閩南語推上獨尊地位而舖路。如今,賴政府恐怕是不想再裝多元與平等了,否則,怎麼連監察委員都這麼迫不及待地要越俎代庖呢?(作者爲樂齡學習中心兼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