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黨團批蔡英文承諾跳票 籲速修《集會遊行法》保障人權自由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履行政治承諾,保障集遊人權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今天是言論自由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7日上午召開「履行政治承諾,保障集遊人權」記者會,並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呼籲總統英文民進黨兌現2008年的承諾,修改不合時宜的集會遊行法,黨團總召邱顯智直言,「現在集遊法是一個非常落後的法治」。

邱顯智指出,蔡英文在2008年就承諾修改《集會遊行法》,民進黨團也曾在當年提案修法,時代力量黨團在上個會期中,提出變更議程將《集會遊行法》增列院會討論事項總共26次,內政委員會也已排審4次,但仍未能完成修法,希望本屆會期能以最快速度完成修法,讓集會遊行的基本人權保障在臺灣法治社會被落實。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履行政治承諾,保障集遊人權」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集會遊行法》嚴重侵害人權、限縮社運能量,蔡英文在2008年擔任民進黨主席時,曾到野草莓學運現場簽署人權永久保固書,承諾「未來民進黨無論在朝或在野,將全力終止行政濫權、國家暴力,並改善臺灣人權,如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日趨惡化之環境」,然而昔日的承諾在重返執政後卻跳票

陳椒華也以自身經驗表示,民進黨執政後的行政暴力越來越多,自己兩年前在高雄市政府抗議時,更被時任高雄市長的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命令警察擡走,痛批民進黨「現在是懶得舉牌了直接擡走」,集遊法是侵害人權最差勁法律,呼籲民進黨政府在這會期儘速通過修法,不僅是對基本人權的保障,也讓臺灣實現成爲真正的民主國家。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相關權利應獲得保障,現行的《集會遊行法》是延續戒嚴時期思維,應儘速來做修訂。王婉諭要求,《集會遊行法》應該更名爲《集會遊行保障法》,以確立基本人權保障,並要重新界定主管機關,廢除許可制、改爲自願報備制。

邱顯智認爲,《集會遊行法》至今已經有多處被認爲違憲,已經完全不適合在法治社會繼續存在,顯見修法的迫切與必要性,希望這次在第十屆的國會以最快速度完成修法,讓最起碼的集會遊行自由在臺灣的法治社會能夠真正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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