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大動作調查 蕭景田涉行賄案追加起訴16人…13人是現任裡長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爲求臺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涉行賄買票,士林地檢署大動作調查士林、北投區里長提名名單中30多位候選人,首波已起訴蕭景田、曾繁川及9名里長候選人,此第二波依「有投票權人收受賄賂罪」追加起訴16名里長候選人,其中13人爲現任里長。
此案士檢首波起訴前中常委蕭景田、臺北市第一選區黨部執行長,及9名里長候選人共11人,此次第二波追加起訴共16人,共計起訴25名里長候選人。
追加起訴16人名單:北投區部分,永欣里長潘萬生、吉利里長劉序剛、稻香里長候選人張義博(未當選)、泉源里長陳志成、永明裡長何麗玲、榮華里長何漢清、湖山裡長李秋霞、振華里長郭崇儀、中和里長黃景煌、秀山裡長陳壽彭、清江里長李炳廉;士林區部分,福德里長候選人楊錦宗(未當選)、天和里長候選人莊福來(未當選)、東山里長陳文賢、三玉里長羅志傑、蘭雅里長萬天榮。
士檢調查,蕭景田、曾繁川認爲林杏兒選情不佳,有落選之餘,爲求其當選,涉嫌在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間,由曾繁川規劃走訪名單,再透過林的競選總部李姓志工,徵得林的郭姓前夫同意,駕駛公司車搭載蕭景田、曾繁川走訪里長候選人。
士檢起訴,蕭、曾分別對里長候選人們稱「林杏兒的選情告急,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希望幫忙支持」隨即交付1至2萬元現金,和林的選舉文宣等物,要求里長候選人們投票給林杏兒,共有潘姓等16名里長候選人收受賄賂。
里長候選人們幾乎坦承收受現金,但否認收賄,認爲這些錢黨部補助競選的經費。他們供稱,平常跟蕭景田、林杏兒等人不熟,確實收受6千元、1萬元,但這些錢是黨部補助選里長費用、訂製文宣,協助國民黨輔選等;還有里長供稱,雖然蕭景田雖未開口要求支持林杏兒,但有默契請求支持國民黨籍候選人,更有里長收下1萬元後,一直放在辦公室抽屜不敢動用。
士檢檢察官認定,潘萬生等16名里長候選人,涉犯刑法第143條「有投票權人收受賄賂罪嫌」依法起訴,若審理中坦承犯行,能有悔悟則建請給予緩刑。另,8名里長候選人,雖然在蕭、曾提供的士林北投區里長名單內,但無證據證實遭拜訪,依罪疑唯輕原則,給予不起訴處分。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左)記者林俊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