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大巨蛋案重啓談判 遠雄:柯市長無須見獵心喜

▲大巨蛋。(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入五大弊案,31日遭臺北地檢署起訴,共求刑24年。臺北市今(1)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市長柯文哲指出,大巨蛋案將重啓談判,堅持大巨蛋安全議題。對此,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遠雄巨蛋公司堅持合約既有效力,就算趙藤雄先生案件起訴也並不代表定讞,「柯市長實在不需要見獵心喜,無助於事件順利發展。」

臺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承攬大巨蛋案爭議,31日偵查終結,認定前臺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與遠雄議約時,圖利遠雄,違法更改契約違約金900萬元降爲300萬元,且在市府應收權利金部分,遠雄2006年自估大巨蛋總收入3042億元,以營收1%計算,市府應可收30.42億元的權利金,但李述德卻讓遠雄免付權利金,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李述德求刑10年。

臺北市政府今(1)日也呼籲遠雄儘速出面與市府商談大巨蛋案,討論權利金的損失、重新議約相關問題。對此,楊舜欽則迴應,包括趙藤雄先生在內,以及所有遠雄同仁沒有一個人因巨蛋案而起訴,因此遠雄巨蛋公司堅持合約就有法律效益建議市府應回到契約法令,纔有助於事件往正向發展。

楊舜欽指出,修約議約自有規範,在合約內明定雙方合意下可以增修條文,並非如市府所述,任意增加權利金,或是修改條件

「趙藤雄先生個人的案件,實在不是柯市長對巨蛋案推諉卸責的藉口,雙方停工的爭議仍在訴訟當中,不只遠雄提出上訴,市府在強調大獲全勝之後,也一樣繼續上訴。」楊舜欽說。

迴應外界對於遠雄目前沒有大巨蛋的談判窗口一事,楊舜欽則說,「(趙藤雄)董事長不在公司4個多月,我們還是一樣有談,怎麼會沒有窗口?」他指出目前大巨蛋案是由幕僚共同作決策,外界擔心沒有人作主是多餘的。▼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