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殺母詐領保險金卻沒事 王忠義獲釋裁定遭撤銷!

▲王忠義爲詐領80萬推父母入溪溺死。(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控弒母的南投縣民王忠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是二審以證據不足爲由被當庭釋放,當時臺中高分檢不服,提起抗告;今(1)日最高法院撤銷二審裁定確定,臺中高分院需重新裁定。

王忠義與妻子陳麗雅被控,2014年5月帶着重病老父出遊,涉嫌在國姓中原上將他推下,王父從此失蹤;之後他又被控,2014年10月帶王母妻兒,一起到國姓鄉種瓜溪邊抓魚戲水,將王母推下溪中,製造成溺水意外,以此詐領保險金

此案經1年多審理,王忠義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二審臺中高分院以殺死父母證據薄弱,裁定他停止羈押,當庭飭回,這也讓當時參與鑑定的法醫石臺平認爲疑點重重,直指相驗結果被告說詞有很明顯差異,就連法醫高大成也直指王忠義99.9%是兇手

當時對於王忠義的二審判決,臺中高分檢不服提出抗告,今日最高法院確定撤銷二審裁定,臺中高分院必須重新裁定,這也代表王男很可能在重牢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