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覈漏洞”不是蜂花三觀不正的“擋箭牌”

近日,有網友發現“蜂花”官方賬號在社交平臺上轉載了一幅漫畫,題爲《看清什麼是真假閨蜜》,運用誇張對比手法和語句,被網友質疑刻意醜化女性。目前此事登上熱搜第一,引發網友廣泛討論。

面對網友、社會各界包括輿論的壓力,蜂花向社會發布了關於此事的公開道歉信:“我們爲蜂花賬號下近期發佈的一篇不當圖文內容鄭重道歉。此次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們在內容把控以及審覈流程方面存在嚴重漏洞。我們已經第一時間啓動了全面的整改程序,目前不當圖文已刪除,並嚴肅整頓該賬號的運營”。

蜂花拿“審覈漏洞”當“擋箭牌”,不僅不能服衆,也淡化了違法的事實。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有關醜化女性的廣告屢屢出現在公衆的視野,屢禁不止。從顏悅色廣告創意被指侮辱女性,到一個名爲“五個女博士”的品牌因電梯廣告引發關注,再到如今的“蜂花”“看清什麼是真假閨蜜”事件。

實際上,醜化女性的廣告,屬於“三觀不正”的範疇,絕不是小事一樁。我國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第九條第七款規定:“(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三觀不正的低俗廣告是在挑戰法律和道德文明,不僅踐踏了廣告文化,還造成精神污染。對惡俗廣告,有關部門決不能袖手旁觀,等閒視之,理應依法清理“斧正”。若涉事漫畫被行政執法機關定性爲違法廣告,根據我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即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可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此外,平臺也要切實負起責任來。若明知或者應知利用其信息發佈平臺發送、發佈違法廣告的,平臺有義務予以制止,否則,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總之,唯有嚴格執法,才能讓企業不敢再用醜化女性的廣告來吸引眼球。

作者: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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