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佔國有地被起訴 花蓮議長張峻喊冤:已砍掉檳榔歸還土地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佔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調查,張峻佔用約10萬平方公尺,並出租給不知情的民衆,不法所得總額達1080萬元。檢方認定張峻違反水土保持法,今天提起公訴。張峻喊冤,該地是爺爺開墾,已砍掉檳榔歸還土地,不解爲何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指出,張峻明知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土地爲國家所有,現由國有財產署管理,且是「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的山坡地,非經國產署同意及未擬具水土保持計劃送請覈定,不得擅自墾殖、佔用,仍在山上租給別人種檳榔,影響水土流失。

張峻未經國產署同意,自2014年9月起,佔用該地段甲、乙地號土地範圍面積共約10萬8868.26平方公尺,每年以120萬元的價格,出租給不知情的許姓民衆及王姓民衆經營檳榔園至2023年5月,9年下來累計1080萬元。

蔡勝浩表示,雖然張峻出租他人種檳榔,未實際產生水土流失的結果,但對山坡地水土資源的保育及水土保持的維護,仍有危害可能,經調查證據完畢,認爲事證明確,依「水保法」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佔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至於爲何去年的案子延到現在才起訴,蔡勝浩說,該案牽涉到民事判決,今年6月花蓮地院才做出一審判決,負責的檢察官希望等民事判決出爐,再做出適當的處置。

張峻表示,這塊地是爺爺早年開墾來種植檳榔,2011年前後他發現這塊地產權屬於國有,就向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並依照爺爺的作法,將檳榔園包給別人採收。2018年縣府農業處說土地超限利用,國產署不再租給他,他也依國產署要求,於今年7、8月間將檳榔全數砍除,歸還土地。

「地形地貌一直都沒有變動」,張峻強調,這塊地幾十年來都是這個樣子,檳榔也不是他種的,也依國產署要求砍掉檳榔歸還土地,仍被起訴,感到非常奇怪,讓他覺得難以理解,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

花蓮縣議長張峻被起訴長期佔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他在今年7、8月間將檳榔全數砍除,歸還土地。圖/花蓮縣議長張峻提供

花蓮縣議長張峻遭檢舉長期佔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被起訴,他指出,依國產署要求,於今年7、8月間將檳榔全數砍除,歸還土地。圖/花蓮縣議長張峻提供

花蓮縣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佔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認定他違反違反水土保持法,今天提起公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