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限住12年 長者遷出難租屋
議員質疑社宅只能住12年,長者到外租屋困難,圖爲臺北市明倫社宅。本報資料照片
2025年臺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臺北市提前抵達,65歲以上人口比率高達21.79%,約54萬7380人,其中12萬人沒有房產。議員發現僅1成房東願意租屋給老人,社宅又沒考量長者需求,住滿12年就得離開,若65歲入住,77歲就要再租房,更爲困難。市長蔣萬安承諾,12年居住年限是中央法規,地方先研究相關配套,並和中央溝通。
昨天市議會總質詢,民衆黨團4名議員聚焦社宅輪候制、EOD納入社宅等規畫,民衆黨議員陳宥丞昨表示,市長上任將滿一年,總質詢要幫蔣萬安「市政抓週」,蔣萬安應該要「收涎」了。
林珍羽質詢,弱勢者可以住社宅12年,但相當難抽,申請者必須「比誰更弱勢」,多數時候只有同時符合「老、殘、窮」的民衆能中籤,長者怎麼也等不到,但只有1成的房東願意租屋給老人。
林珍羽問蔣萬安「你會把77歲長者趕出家門嗎」?不會的話爲何社宅要這麼做,這與安養晚年的需求完全牴觸。
蔣萬安迴應,12年居住年限是中央法規,地方可以先研究相關的配套措施,並和中央溝通,找找看有沒有更好的方式照顧老人及弱勢者,同時規畫增加老人公寓牀位數,其他縣市做得好的地方北市都會參考。社宅有評點制度,會讓亟需迫切的弱勢者先行入住,不足的部分,也有浩然敬老院可以照顧長者。
另外,社宅許多青創戶已經快滿租期3年加3年的期限規定,議員陳宥丞也要求,北市青年局成立前應先解決青創戶問題,如果不讓青創戶續租,6年青創成果將歸零。
都發局長王玉芬迴應,研議若青創戶經過一定的評選機制、表現良好,或獲年度交流會的獎項,可自我推薦,有機會續租。
議員也關心社宅輪候制何時推動?蔣萬安表示,北市府已委託外部專家學者研究,中央2025下半年應有決定,對北市來說,大家期待輪候制,但缺點是可能要苦等3年、10年,建議可以加入積分制、評點制,還有志願序。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楊賀雯認爲,若欲擴大長者入住社宅的機會,政府可選擇土地區位條件相對不足的地點,例如郊區等較偏僻的區域,並投入相關社福資源,建立充滿生機的「主題式老人社宅」,讓長者在地安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