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321萬!陳重文「腳掌到鼠蹊」蜂窩性組織炎求交保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臺北市社會局公託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案,不法獲利321萬元,檢方起訴陳重文7人;法院今天召開羈押庭,陳承認輕罪否認重罪,表示獄中已戒護就醫,盼交保照顧家人,法官審理,裁定陳羈押禁見3月。

陳重文在羈押庭向法官承認僞造文書罪,否認業務侵佔、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增資不實、貪污圖利罪,就貪污案向喊冤。

陳重文表示,監視系統雲端採購包含傳輸、雲端、各品牌產品,各局處相關採購案有些是分開招標,不過,臺智光有優先承包的特殊性,他認爲由他持股的公司去得標本來就無利益突的問題。

陳重文說,與被告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資本額是以持股比例出金,因康資金有困難,再加上先前與康討論過康的專長是擔任過監視器廠商的小主管,對於授權取得具方便性,所以臺智光取得標案時,纔拿品牌去授權。

陳重文說,他保管立錡雲端的大小章,業務是康在負責,且立錡雲端至今沒有授權維鑛公司與社會局履約,檢方起訴認爲他「留取一定利潤」涉貪321萬元,不是事實。

陳重文表示,可以接受200萬元的交保金、可以接受電子監控,他羈押最後1個月從腳掌到鼠蹊部都蜂窩性組織炎,人在外時本就心律不整,心室也肥大,心跳現在是140,無法獨力行走。

陳重文還說,陳家人六、七代都住在北投,他上有80多歲的父母、下有念大學的兒子,希望能交保後照家人,再好好面對訴訟。

公訴檢察官表示,陳重文的供詞前後矛盾,一方面施壓讓臺智光獲利,一方面讓公務員依他的方式建置公託監視器,甚至要求公務員向自己朋友諮詢,明顯有利益輸送之情。

檢方論告說,陳重文偵查中交保後曾勾串證人,近來有政治人物涉貪,法院見解均是因有實質影響力而羈押被告,陳目前仍有議員身分,如交保在外,會假借職權再對公務員施壓,讓案情朝有利陳的發向發展,建議繼續羈押禁見陳。

檢方全案是依涉犯貪污、銀行法、僞造文書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立錡雲端公司負責人康立錡、大嘉公司負責人陳洛麟、臺通光電公司董事陳玉玲、李慶煌之子兼臺通光公司特助李嘉豪、臺通公司工務部經理石富宇共7人。

檢察官指出,陳重文涉案部分有四大案情,分別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託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案」、「國亨公司資本不實及僞造文書案」及「立展公司資本不實案」。

檢方查出,2011年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籤「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約定由臺智光負責建置臺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經營權25年。

2023年4月至6月,陳重文以質詢或施壓干涉建置案,致社會局決定依光纖BOT案架構委請臺智光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陳重文、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康立錡出任負責人,臺智光向康立錡採購時,陳重文、康立錡安排立錡雲端出面接單,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經營的維礦公司履約,留取一定利潤在立錡雲端公司。

檢方指控,陳重文爲使臺智光安排監視器系統的硬體設備,2023年9月要求康立錡參與臺智光的採購程序,臺智光於10月16日與立錡雲端籤立契約金1081萬7520元的合約;2023年12月15日,臺智光將第一、二期款811萬3040元匯至立錡雲端,12月20日陳重文將811萬元中的759萬8940元匯款至康立錡獨資的維鑛公司,的變爲陳重文的不法利益。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