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涉貪321萬繼續羈押或交保?法院下午3時開庭決定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臺北市社會局公託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不法獲利321萬元,檢方起訴陳重文7人,陳重文、臺通光董事長李慶煌兒子李嘉豪偵查中羈押禁見,今天移審,臺北地院訂下午3時開羈押庭,決定2人羈押或交保。
檢方依涉犯貪污、銀行法、僞造文書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立錡雲端公司負責人康立錡、大嘉公司負責人陳洛麟、臺通光電公司董事陳玉玲、李慶煌之子兼臺通光公司特助李嘉豪、臺通公司工務部經理石富宇共7人。
檢察官指出,陳重文涉案部分有四大案情,分別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託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案」、「國亨公司資本不實及僞造文書案」及「立展公司資本不實案」。
檢方查出,2011年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籤「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約定由臺智光負責建置臺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經營權25年。
2023年4月至6月,陳重文以質詢或施壓干涉建置案,致社會局決定依光纖BOT案架構委請臺智光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陳重文、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康立錡出任負責人,臺智光向康立錡採購時,陳重文、康立錡安排立錡雲端出面接單,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經營的維礦公司履約,留取一定利潤在立錡雲端公司。
檢方指控,陳重文爲使臺智光安排監視器系統的硬體設備,2023年9月要求康立錡參與臺智光的採購程序,臺智光於10月16日與立錡雲端籤立契約金1081萬7520元的合約;2023年12月15日,臺智光將第一、二期款811萬3040元匯至立錡雲端,12月20日陳重文將811萬元中的759萬8940元匯款至康立錡獨資的維鑛公司,的變爲陳重文的不法利益。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