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羣媒體推薦飆股 金管會二大角度抓不法

證期副局長蔡麗玲。(圖/摘自視訊記者會

社羣媒體推薦飆股,是否涉及不法炒作?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13日表示,將分二層面檢視,一是否有散佈不實消息意願影響市場,造成個股價異常,若證據確鑿,將移送相關司法單位偵辦;二是若涉及收費且提供投資建議,恐涉非法從事投顧業務,將是5年以下刑責,罰鍰100萬到5千萬元不等。

臺股持續創新高,臉書及LINE等社羣媒體上有不少推薦飆股的羣組,蔡麗玲表示,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股市監視制度,若個股交易有異常,將會先列注意或處置股票,提醒投資人注意。

第二就是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亦有監理科技,強化效能及監理作業,以AI等新科技如爬蟲技術,強化股市監視機制,若有涉及特定意圖影響個股價量或市場、炒作等行爲,將收集證據後移送相關司法單位。

第三是這些社羣媒體推薦飆股,是否有涉及非法從事證券顧問業務,蔡麗玲表示,依現行投信投顧法規定,若直接或間接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提供投資或交易意見,就是從事投顧業務,若未經覈准從事投顧業務,依投信投顧法107條規定,有相關刑事責任,即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可併科100~5000萬元罰金

同時,金管會亦有提供民衆檢舉獎金,若非法從事投顧業務被判刑確定,檢舉人亦可獲金管會的相關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