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師法國際以租稅優惠誘導ESG投資
金管會或可以主管機關之立場支持,參酌泰國、日本有關租稅優惠之設計,提供投資於ESG可扣減應稅所得或給予免稅額之方式。圖/Unsplash
2023年11月,泰國證券管理委員會(下稱SEC)同意泰國財政部有關:「投資ESG基金將享有租稅優惠」之提案。而後SEC於同年12月正式宣佈,訂定「泰國ESG基金設立與管理規則」(下稱ESG基金規則),並表示如投資於泰國ESG基金,將享有租稅優惠,最高可從應稅所得(Assessable Income)中扣除30%。
ESG基金規則要求得稱作ESG基金者,其投資標的如爲股票,則需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下稱SET)與另類投資市場(Market for Alternative Investment,MAI)上市,並被SET評選爲ESG表現突出之股票,且能明確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管理計劃及實現泰國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如投資標的爲債券或數位代幣,則需符合現行有關永續發展相關債券之規範。
是基金如符合上述設立標準則可稱作ESG基金,而當投資人投資於這類ESG基金時,將享有租稅優惠,可從應稅所得中,扣除來自ESG基金之所得,惟扣除之最高上限不超過30%,且不得超過10萬泰銖(約新臺幣9.4萬元),並設有最短持有期間八年之要求。此租稅優惠目的乃系促進ESG基金之發展,使更多的資金能挹注到ESG表現優良之企業,同時避免投資人透過短期持有ESG基金套利,以此達成泰國永續發展之目標。
2024年7月,泰國SEC修訂ESG基金規則,使投資人能扣除之上限自10萬泰銖提高至30萬泰銖(約新臺幣28萬元),並將最短持有期間從八年縮短爲五年,促進泰國資本市場發展並增加投資人對資本市場之信心,惟考量政策應具目的性與及時性,故要求投資人須於2024年至2026年間購入。
無獨有偶,日本於2024年1月實施新NISA(Nippon 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制度,目的系鼓勵人民以投資代替儲蓄,蓋在日本進行投資,除資本利得需課稅外,在銀行之活期存款利息亦需課徵15.315%之國稅及5%之地方稅,是透過新NISA制度,當投資人透過NISA開立帳戶,若系積立型(亦即定期定型)NISA,將享有每年120萬日圓(新臺幣26.5萬元)之免稅額;成長投資型NISA將享有240萬日圓(新臺幣53萬元)之免稅額。此外,其免稅之投資標的不僅限於ESG基金,ETF、REITs及國內外個股亦包含在內,且兩種NISA可並用。由以上內容可知,日本亦如泰國透過租稅優惠方式,鼓勵投資人投資,且提供更廣泛之投資標的認列於租稅優惠中,一方面落實ESG之推動,另一方面亦促進該國資本市場之發展。
隨着ESG蓬勃發展,於投資流程當中落實ESG亦越趨重要,而爲避免假ESG之名而行非ESG之事,金管會於2021年7月6日發佈「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相關主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2022年1月12日發佈「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以下並稱ESG基金規範),要求我國及境外基金如以ESG基金爲名對外銷售,應設定「一個或多個永續投資目標」,且投資於ESG不低於70%(如爲60~70%需敘明理由),避免發生漂綠之情。此外,金管會亦以主管機關之立場,支持投信投顧公會提出之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之設置,希望提供每人每年有2.4萬元投資列舉扣除限額,此舉亦能協助並鼓勵民衆即早開始進行定期定額理財規劃,此些舉措殊值肯定。
爲協助我國ESG之發展並鼓勵企業重視ESG,金管會或可以主管機關之立場支持,參酌泰國、日本有關租稅優惠之設計,提供投資於ESG可扣減應稅所得或給予免稅額之方式。而稅賦主管機關財政部亦應從協助達成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的角度,及促進臺灣資本市場之展之長遠目標,並摒棄機械式租稅公平之僵硬主張,攜手金管會一起集思廣益,規劃如何以租稅優惠誘因,來達成臺灣永續發展之目標。職是之故,我們要特別呼籲財政部,縱使不主動積極提案,亦需排除個別部會之本位主義,應可就租稅優惠設計開放討論,爲我國推動ESG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