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加快租稅優惠力道,尋求產業二次升級轉型
圖/本報資料照片
1980年代末期,臺灣面臨土地、勞動力、環保成本高漲,產業升級腳步緩慢的壓力,產業亟待全面的升級轉型。當時,經濟部推動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替代執行屆滿30年的「獎勵投資條例」,並以功能性獎勵,逐步替代產業別獎勵,也使臺灣的企業在租稅獎勵、資金補助及產業輔導政策工具的協助下,加速研究發展、人才培訓、自動化及污染防治的投資,進而產業脫胎換骨,擺脫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壓力,並有效因應之後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與數位泡沫。
在賴清德政府即將上臺之際,臺灣也面臨國際局勢劇變的嚴峻挑戰,包括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罩頂等,淨零排放的調整壓力,對出口導向的產業及中小企業爲主的經濟體系壓力不可謂不大。其次,美中貿易/科技戰,臺灣產業面臨China+1、China+N的供應鏈調整壓力,企業必須海外佈局,進行經貿版圖的重整。背後的數位轉型,引進人工智慧(AI)、5G等科技來掌握國際供應鏈的調度,以及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再者,臺灣近年來高科技產業一枝獨秀,相較之下,傳統產業的發展平平,因此,強化產業多元化的發展是政府下一階段無可旁貸的責任。當前,AI的無所不在,將徹底改變各行各業的商業、競爭力模式。
企業必須先行將AI導入於製程、設備,纔有能力改善流程、加值產業,進行全面提升產業的競爭力,並致力於AI和傳統產業的結合(例如將AI導入醫學進行精準醫療、導入汽車電子化、金融保險、批發零售等),甚至商業模式的創新,帶動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尋求臺灣產業的二次全面升級轉型。
對廠商而言,不管是數位轉型、綠色轉型,都是龐大的投資,但效益並無法立即呈現。甚至有些中小型企業就雙手一攤、以拖待變,或等着中大型企業來購併,勢將影響整個供應鏈的發展與產業競爭力。此時,政府的租稅獎勵、補助就該扮演催化劑的功能,如政府提供10%的投資抵減營所稅稅率,則購置設備、軟體如同打了九折,將加速企業投資,發揮臨門一腳的功夫。
政府長期以來不斷鼓勵企業投資,而租稅優惠其實就是政府配合民間的投資,足以扮演邊際驅動的角色。企業獲得的租稅獎勵如能轉換成營收,又會以營所稅、綜所稅的形式回到政府手裡。再加上產業競爭力提升、就業機會創造、失業救濟經費的減少,租稅的整體效益絕對遠高於成本。
面對中國大陸的經濟復甦不如預期,勢將影響傳統產業的出口,乃至大陸產品低價競爭也將衝擊臺灣在海外的市場。有鑑於此,透過AI、數位轉型,加值產業競爭力,避開紅海,絕對有其必要。
當然,升級轉型的第一階段是先求有,再求好,全面整備企業AI、5G、淨零排放能力,時間以五年爲限,有落日條款,才能扮演催化劑功能。不過,下一波的升級轉型則必須有選擇性,朝更高階、更有實質效益的設備,纔給予獎勵,方不至於浪費納稅人的錢。
在面對雙軸轉型(尤其是以AI、5G導入的數位轉型、綠能轉型),缺工少子化的挑戰,以及地緣政治帶來的臺商供應鏈全球佈局壓力,政府有必要參採第一次產業升級轉型(自動化、R&D、污染防治、人才培訓)的經驗,透過租稅優惠、補助、輔導等產業政策工具,加速企業全面投入淨零排放、AI與5G投資,達成帶動企業競爭力、產業多樣化、擴大內需等目標,進而尋求臺灣經濟、產業的二次全面升級轉型。
在瞭解了AI、5G、淨零排放及相關政策工具的誘發投資效果,影響臺灣下一波產業競爭力的動能之下,我們必須有行政院層級的助力,透過跨部會的協調、支持,才能克竟全功。否則,部會堅守本位主義,產業政策工具七折八扣,產業升級的美意也會大打折扣。其次,政策除了租稅優惠之外,再輔以補助、輔導等多元化政策工具,多管齊下,才能真正發揮綜效,在渾沌不明的經濟中,爲臺灣產業升級擘劃光明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