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上銬違反比例原則 北市警局長認錯了!下午說明:將議處失職人員

一歲男童「剴剴」去年底疑遭保母虐死,臺北地檢署昨天將陳姓社工列爲被告,警方上銬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對於警方將社工上銬,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在臉書發表聲明,嚴正抗議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臺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下午將親自出面迴應,表示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將議處失職人員。

臺北市警察局下午將舉行記者會,表示文山二警分局偵辦虐童案,12日受臺北地檢署指揮,持核發搜索票及拘票,到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覆訊,依法執行職務。

警方製作陳姓社工警詢筆錄後,解送過程中,給社工佩戴帽子及口罩,確保當事人名譽及隱私。至於使用戒具部分,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疏失人員帶隊偵查隊長將予以議處,並列爲案例教育,加強員警訓練。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昨晚在臉書上發表四點聲明,其中第一點就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工會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爲?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衆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

對此,負責拘提社工的警方指出,由於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對於當事人的隱私,警方也有考慮,盡力不讓當事人曝光。

有警官指出,此案是全國矚目焦點,所有人都盯着整個過程,因此警方動作必須合法謹慎,警官坦言,上不上銬都會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上銬會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不上銬會有人質疑有特權,因此警方只能以常態性原則及合法性行事,併兼顧當事人權益。

陳姓女社工昨被依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記者翁至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