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工上銬「未符比例原則」惹議 警政署下令:北市警局改進

警政署表示,保障執勤安全,也要兼顧人權維護。(本報資料照片)

警政署13日表示,有關臺北市警察局12日受臺北地檢署指揮,持該署檢察官所核發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女社工到案說明,解送北檢覆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的質疑,警政署至爲重視,已責成北市警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爲,並由北市警局長張榮興親自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臺北地檢署偵辦男童遭虐死案,轉介男童的兒童福利聯盟聲稱社工曾3次訪視都未發現異狀,但檢方卻發現陳姓女社工並未落實訪視,報告紀錄疑有不實,其行爲與男童遭虐死有因果關係,涉嫌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12日指揮警方兵分3路搜索陳女住居所、兒盟辦公室,並以被告身分傳喚陳女到案,北檢覆訊後,深夜諭令30萬交保候傳。據瞭解,陳女到案後態度配合,對男童之死也感到很內疚。

不過,陳女被警方上銬解送供媒體拍攝,今天引來司改會、社福團體等民團連署表達不滿,批評警方違反相關規定,讓社會輿論藉此獵巫。臺北市警局也認爲該案使用戒具的細節,未符比例原則,局長張榮興下午2時將出面說明。

對此警政署重申,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

同時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併兼顧人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