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妨害投票 黃昭順不起訴

去年底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高市候選人黃昭順因探頭看女兒陳菁徽圈選情況被控涉嫌妨害投票罪。高雄地檢署十四日偵結認爲,黃昭順舉動在催促女兒趕快投票,以免影響後面選民,並無探刺犯意,不起訴處分

去年高雄市長選舉,黃昭順被控在投完票後,曾探頭看女兒陳菁徽投票圈選選票情況,檢方偵查時,黃昭順否認犯行,她表示當天與先生及女兒投票,應在場媒體要求合拍全家福新聞畫面,纔會在投完票後走向圈票處催促女兒動作快一點,以免耽誤其他選民投票時間,並沒有探視犯意。

檢察官偵結表示,依據投票所主任證詞勘驗電子媒體影帶,認定黃昭順所辯合理有據;並查黃的女兒在選舉期間大力母親造勢助選,黃實在沒有理由探視女兒的選票內容,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