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淚控「在地下室被強行佔有」:怕到喊不出來!他一聽秒辯駁 法官判無罪
▲少女指控阿杰性侵,但法官認爲,並沒有阿杰違反少女意願的證據(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xhere)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被控將一名少女帶到地下室性侵,過程中除了用手指以外,還把生殖器插入。不過,阿杰表示,當時自己沒有把性器插入,且女方也沒有抗拒,還有用雙手環抱住他。對此,法官認爲,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阿杰違反少女意願,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起訴指出,當時阿杰聲稱要帶少女去走走,卻將人載到租屋處,以手指、生殖器插入陰道的方式,對她強行性侵得逞。對此,少女表示,當時因爲太害怕,所以沒有喊出聲音,也無法用力推開他,也因爲不想看到阿杰的臉,所以纔會伸手抱住對方。
此外,少女於檢察官初訊時聲稱,當時阿杰關了燈並趴在牀上玩手機,接着就要她坐到他的身上,並轉身強行壓住她,並脫去她的褲子,接着就先後用手指、性器插入,還說自己沒有弄破處女膜。
不過,阿杰辯稱,當時確實有用手指,但沒有將生殖器插入,而他也表示,過程中沒有強迫對方,而他也表示,當時兩人一起回家時,就有在地下室的房間做出親吻、愛撫的舉動,但對方都沒有制止他,而且還用雙手抱住他。
對此,法官認爲,少女當晚停留在對方家中1小時,事後還是由阿杰載回家,兩人隔天都還有傳LINE聯絡,而雖然在少女的陰道里面,有驗出阿杰的染色體,因此研判他以生殖器插入的可能性較高,但因爲少女已經年滿16歲,又無證據證明阿杰有違反對方意願,因此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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