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要脫光」!母女淪性奴 任男挑選淫虐
居然有這款母親,將自己的女兒推入火坑,供自己的同居人當性奴!新北市一對姊妹花目前各爲16歲、15歲,9年前父親過世後,跟着媽媽一起投靠同居人孫姓男子(約40歲),不料孫男竟定下離譜家規,要求她們在家都須脫光衣服,還找兩姊妹玩多P性愛遊戲,姊妹花的母親非但不制止,反勸說女兒並威脅若不服從就會淪落街頭沒飯吃。
年約40歲的孫男與被害姊妹花和母親同居在新北市三峽、新店區等地,孫男訂下家規,要求有輕度智能障礙的2姊妹「在家要脫光光」,還要「乖乖爲叔叔吸舔『尿尿的地方』」,等到2女進入青春期後,孫男性侵頻率隨之增加,從每週1次到2至3天1次,還恐嚇如果不從就要將母女趕出家門,讓3人流落街頭。2姊妹擔心影響家庭,只好委屈求全。
誇張的是2姊妹的母親不僅疑似縱容男友染指女兒,還常在一旁觀看,有時母親還會「插隊」要孫男先滿足她、女兒在旁等待,甚至母女一起全裸躺牀任由孫男挑選。男子從去年開始,只要興致一來就會在客廳、臥室或廚房性侵2女,每天至少1次,深夜時還會又找2女到臥房,先與女友行房,再性侵2姊妹,大玩4P性愛遊戲。
整起事件會爆發是因爲姊姊再也無法忍受,將母親男友獸行通報導師。檢方偵辦期間,姊妹倆偵訊時說法一致,男子則否認性侵,僅坦承有要求姊妹在家要脫光,但辯稱「是家裡的習慣」;被害人母親也否認到底,稱不曉得爲何女兒會有這番說法。
不過檢方依被害人醫院診斷證明處女膜有陳舊裂傷,及證人證詞等證據,將男子依強制性交及對未滿14歲女子犯罪的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合併求刑30年,將另案追究母親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