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狂啪13歲小女友被抓包 害倒楣父親賠慘了
少年狂啪13歲小女友被抓包 害倒楣父親賠慘了(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阿翰(化名),利用網路認識13歲的少女小花(化名),兩人情投意合,順利成爲交往成爲男女朋友,2018年12月,一直到去年5月,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爲,最後交往事情被小花父親發現,認爲女兒「被欺負」,因此提告求償157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翰在網路上認識小花後,沒多久開始交往,成爲情侶不到1年的時間,阿翰與小花多次發生性行爲,直到去年小花父親發現女兒交了男朋友,還已經發生關係,父親氣炸提告求償。
雙方開庭時,阿翰對於與女友小花,兩人發生幾次性行爲、地點在那裡,均不爭執,不過阿翰還有其父親,認爲雙方已經在少年法庭時達成和解,且小花父親也同意不再追究,希望不得再要求賠償。
新北市地院審理此案時,根據少年法庭卷證記錄,小花與父親只是「同意不追究阿翰刑事責任」,並未拋棄民事求償權,考量阿翰與小花是合意性交,並未違反小花意願,最後判阿翰與其父親,必須共同賠償對方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