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1.2億辦燈節柯P竟要倒貼 簡余晏:不會讓市長出錢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燈節9天狂燒1.2億,更傳出柯文哲被廠商追殺討錢,動念拿自己的錢代墊,沒想到卻被妻子陳佩琪怒斥嗆要離婚,柯更傳出因此嗆「要掐死觀傳局長」。對此,觀傳局長簡余晏24日受訪時表示,燈節的預算從過去郝市長時代就是維持5400萬,一規定辦理我們也只能付出5400萬,「第一,我們不可能再用公部門的錢再支出;第二,我們不可能用市長或市長夫人的個人薪水支出。」
「市長曾經是救人的醫生,北市府也不是鐵血市政廳,沒聽過市長講這句話,相信市長不會隨便掐死人。」簡余晏表示,市長多次在公、私場合,稱讚這次臺北燈節是公私部門共同協力非常好的案例,「這次燈節非常感謝在地藝術家還有協會志工等,大家共同努力,促起舊城區的復興運動。」
照理說,廠商接下活動後就必須要自負盈虧,爲何還要市長自掏腰包?簡余晏對此也不甚理解,所有燈節的活動都是由觀傳局負責,業這是賠是賺,都照合約依法辦理,「這部分觀傳局本來就是面對業者的第一線,對於週刊報導我是難以理解。」
簡余晏強調,觀傳局的經費就是5400萬,從郝市長到民政局到我們接手都是這樣,「所以我們也只能付出5400萬,就是依規定辦理的情況」,承商業者本來就有權力在過程中募款、辦活動啦贊助等;她也舉例,觀傳局辦很多活動如像河岸音樂祭,業者也是撐得苦哈哈,「作爲政府部門,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企業界民間企業工同舉辦活動。」
對於是否會被柯文哲要求負責?簡余晏表示,「我聽不懂要負什麼責任」,就政府部門,公的部分就是依法辦理,「就是很簡單的契約跟合約精神,我想不止這屆燈節如此,不止燈節這樣,過去十幾、廿年都這樣,一切依法辦理就好。」
簡余晏強調,公佈帳冊絕對沒有問題,5400萬帳目很單純,每個活動本來就會提供基本資料,但不瞭解業者指稱的超之2000萬事哪一部分,「詳細不瞭解,懷疑實際數字和情況,但業者給的活動細節都很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