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佈:今起施行!“綠牌”政策有調整

昨晚,上海市發改委等五部門制訂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對外公佈,上海2025年“綠牌”政策再次修訂,支持多車車主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以舊換新方式申領“綠牌”。

和2024年的政策一樣,《實施辦法》繼續要求增購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名下既“無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註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也“無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且“無使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註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含摩托車)”。通俗地講,就是要求個人名下“既無新能源車,也無燃油車(滬C號段車輛除外)”。

不一樣的是,本次《實施辦法》新增第六條“支持以舊換新”條目,對名下同時擁有“使用本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註冊登記機動車和在本市註冊登記的非營業性新能源小客車”或者擁有“兩輛及以上在本市註冊登記的非營業性新能源小客車”的個人用戶,轉讓或報廢名下使用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註冊登記的新能源小客車,並且通過以舊換新方式購買純電動汽車新車的,支持免費申領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

也就是說,本次《實施辦法》修訂後,個人名下擁有新能源車,且有多輛車的車主,如果想購買純電新車,可通過以舊換新方式申領“綠牌”。

另外,本次《實施辦法》還優化了部分個人用戶的申領要求。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人員,由上一輪政策要求“自申請之日前3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調整爲“自申請之日前48個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6個月”。

本次《實施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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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丹璐

微信編輯:皮小姐

校對: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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