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起,南海區調整限行措施!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關於優化調整全區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爲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結合公安部便利貨車通行部署,經區政府同意,我局決定自2024年9月12日零時起,優化調整我區貨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放寬貨車通行噸位限制

將原限制覈定載質量1.5噸(含)以上貨車,調整爲限制中、重型貨車。其中,中型貨車指車長大於或等於6000mm的載貨汽車,或者總質量大於或等於4500kg且小於12000kg的載貨汽車;重型貨車指總質量大於或等於12000kg的載貨汽車。

二、新增不受限貨車

新增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新能源輕型貨車、新能源微型貨車,在我區通行不受限制。

三、放寬部分中型貨車限制

(一)新能源中型貨車,在我區通行除高峰期(7時至10時、17時至20時)以外不受限制;

(二)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在我區通行參照輕型貨車管理;

(三)符合上述外廓尺寸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在我區通行不受限制。

四、統一全區貨車限行時間

除禪桂新中心城區以及佛山西站外,其他主幹道早晚高峰期限貨時間調整爲7時至10時、17時至20時,城區白天限貨時間調整爲7時至20時。

五、本通告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貨車限行措施限制。

六、在我區通行的貨車除遵守本通告外,還須遵守本區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

七、確須在我區限貨路段限行時段行駛的貨車,通過“交管12123APP”向佛山南海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在規定時間和區域路段通行。

八、本通告自2024年9月12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區具體貨車限行措施詳見附件,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爲準。桂城街道在禪桂新中心城區內的區域貨車限行措施按照市公安局和《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部分中型廂式貨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公通〔2024〕66號)執行。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本通告解釋權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負責。

特此通告

(掃碼查看南海區貨車限行措施一覽表)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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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海公安

編輯: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