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在美遭債務人求償 業界研判或為訴訟策略
上海商銀(5876)及子公司香港上海商業銀行,在美國遭債務人以未盡履行授信合約及受信責任(fiduciary duty)爲由,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包括母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在內,遭求償3.56億美元(約新臺幣115億元)。惟據瞭解,該債務人(借款人)已經違約,未正常還本繳息,業界研判可能是以訴訟作爲協商策略。
上海商銀12日凌晨公告,2名債務人及9名原告,在美國紐約州南區破產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訴訟對象爲上海商業銀行及其負責人與3名人員,還有母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訴訟原因爲原告及債務人主張,上海商銀未盡履行授信等合約及受信責任(fiduciary duty),因此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針對上海商銀等被告遭求償的金額,至少3.56億美元起跳。
對此,上海商銀重訊表示,該案是否有賠償責任及賠償金額,應依美國破產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爲準,上海商銀將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但目前評估現階段對該公司財務及業務應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