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前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龔道安一審被控受賄逾3.23億元認罪 擇期宣判

上海前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龔道安一審被控受賄逾3.23億元認罪,擇期宣判。(央視新聞)

大陸央視新聞16日報導,中共十九大後,上海首個落馬省部級官員——上海市政府前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龔道安受賄案,一審16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龔某任警期間涉嫌受賄辦事,歷年來累計賄款摺合734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3億2309萬2千多元)龔道安當庭認罪悔罪,審判長宣佈擇期宣判。

57歲龔道安1981年9月從警,長期在湖北服務。

2007年12月出任中共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咸寧市公安局局長,任內破獲一起重大網路賭博案,涉案金額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涉案人員10萬人,涉及大陸30個省級行政區,追繳非法所得超過8億元,創下中共建政以來賭博案件多項紀錄。2010年11月調升中央,歷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

2017年調任上海市公安局長,又升任副市長,2020年落馬前,在8名副市長中排名第6,職責公安、司法、維穩、道路安全等,分管公安局、司法局、監獄管理局。今年2月10日被開除黨籍、公職;3月1日,被大陸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指定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偵辦。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累計約7343萬餘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龔道安及其辯護律師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龔道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並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30人旁聽。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