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建立未成年人禁酒協同監管機制
本報訊(通訊員浦檢宣)“您好,請問我可以進去消費嗎?”一酒吧門口有人問道。“身份證麻煩出示一下,18歲以上才能入內。”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官與相關部門前往部分酒類經營場所、酒吧等進行“回頭看”發現,上述場所均已設置禁令標誌,並由場所負責人、保安等對入內人員開展檢查,防止未成年人入內消費。
今年初,浦東新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時,注意到有酒吧非法接納未成年人,並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產品。經過梳理,發現有多起未成年人進入酒吧飲酒消費引發尋釁滋事、搶劫等案件。
檢察官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除了酒吧,轄區內多家酒類經營場所也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現象。
“未成年人飲酒,不但損害其身心健康,還可能因自控能力下降,引發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爲。”浦東新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都有酒吧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等相關規定,商家公然向未成年人售酒,既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也是社會責任感缺失的表現。
針對發現的問題,浦東新區檢察院積極主動和相關行政部門溝通,結合調查的證據、造成的影響和可採取的措施等進行交流。今年4月,該院向承擔監管職責的兩家行政單位分別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加強監管、依法查處涉案商家,依託浦東新區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等構築監管協同機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積極落實整改,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對檢察機關移送證據材料中的涉案酒吧進行查處,對區內1萬餘家酒類零售企業、3000餘家酒類批發企業全面檢查;對未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標誌的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通過教育警示對未設置標誌的行爲形成震懾;將設置標誌牌內容納入日常監管檢查內容,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除了行政監管部門的發力,在檢察機關的倡議下,其他各方也積極參與共築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網。6月19日,浦東新區檢察院聯合市場監管、文旅、宣傳、公安、教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羣衆代表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就如何攜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合力等問題進行了商研。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哪一家的事情,爲未成年人創造健康良好的成長環境需要各家一起努力。”經過近3個小時的座談,與會單位達成一系列共識:明確在開展未成年人酒類整治中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教育機構和未保機構的職責;建立浦東新區未成年人禁酒工作聯動監管協同機制,各單位委派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多部門聯動、多角度發力,共享資源,共同爲未成年人創造健康良好的成長環境。
除了職能部門加強監管以外,行業自律也在逐漸形成。浦東新區酒類協會已攜手酒類批發和零售企業代表向全區酒類經營企業發出《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倡議書》,倡導嚴格落實酒類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加大對未成年人禁酒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