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 合計罰沒款85億餘元

本報記者 吳曉璐

8月16日,證監會發布2024年上半年行政執法情況綜述。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作出處罰決定230餘件、同比增長約22%,懲處責任主體509人(家)次、同比增長約40%,市場禁入46人、同比增長約12%,合計罰沒款金額85億餘元、超過去年全年總和。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紮實推動新“國九條”落實落地,始終堅持“長牙帶刺”、一以貫之嚴監嚴管,更加突出從嚴導向,更加突出規範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懲防並舉,以強有力行政執法工作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和投資安全感。

查辦信披違法案件192件

上半年,證監會執法條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將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列爲執法重點,共查辦相關案件192件、同比增長25%,共處罰責任主體283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3%,罰沒金額47億餘元、同比增長約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長238%。

一是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懲欺詐發行,堅決阻斷髮行上市“帶病闖關”。對於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發行人,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要堅持一查到底。例如,華道生物未獲註冊但發行申報材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1150萬元。

二是聚焦執法重點,從嚴查處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爲,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例如,嚴厲處罰鵬博士通過操控資產減值計提節奏虛增利潤和資產的行爲,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罰款3400萬元。

三是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爲。一方面,依法對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另一方面,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上半年,對履職不到位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6人次。

全面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

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45件、同比增長約10%,處罰責任主體85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7%,罰沒金額約23億餘元、同比增長約9%。

一是嚴懲操縱市場行爲,維護市場秩序。操縱市場行爲通過扭曲交易價格“騙取”廣大投資者“接盤”,實質是對不特定投資者的“欺詐”,必須嚴厲打擊。二是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形成有力震懾。內幕交易行爲通過提前獲取消息竊取本屬於廣大投資者的盈利機會,證監會堅決“出重拳”懲戒。此外,上半年一些內幕交易案件呈現出“窩案”特徵,即在內幕信息形成和傳遞過程中被上市公司內部職工和周邊關係人等多個主體非法獲取並開展內幕交易。三是從嚴處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爲,嚴肅市場紀律。

上半年,證監會在執法中注重依法精準區分責任,着力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等“關鍵少數”違法予以嚴厲打擊。上半年共處罰“關鍵少數”約100人次、同比增長約40%,罰沒約3.5億元、同比增長約38%,市場禁入約27人次。

一是財產罰、資格罰疊加適用,全面追究“關鍵少數”的職務責任和身份責任。對於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堅決“雙罰”。既追究前述“關鍵少數”因履行公司職務未勤勉盡責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也追究其作爲實控人的組織、指使責任。

二是嚴懲大股東等違法減持,讓不負責任的“關鍵少數”付出沉重代價。

三是嚴厲懲治“關鍵少數”利用身份優勢操縱股價、內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擡、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

強化立體化追責

上半年,證監會在做好行政執法工作的同時,積極會同司法機關從刑事追責、民事糾紛化解等方面持續發力,着力提升違法成本,共譜執法司法高質量發展協奏曲。

一是堅決做到刑事追責“應移盡移”。上半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86件。同時,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

二是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在堅持“應移盡移”的同時,對於公安和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不構成刑事犯罪並回轉證監會管轄的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三是積極推動完善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上半年,證監會在持續做好集體訴訟、先行賠付等各項工作的同時,發佈《關於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

在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爲的同時,證監會持續完善認定量罰制度規則,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量罰中充分考慮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程度,做到過罰相當、不枉不縱。比如,在對財務造假相關案件量罰時,除涉案金額外,還要綜合考慮造假的手段方式、主觀惡性、對投資者和市場的影響、危害後果等因素,確保量罰結果與違法性質相匹配。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