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罰單”翻倍:監管劍指公募內控、專戶、投資審慎等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黎雨辰 北京報道

2024年過半,上半年被監管“點名”的公募基金公司數量,已直追2023年整年的水平。

隨着基金中報季落下帷幕,基金管理人在報告期內受稽查或處罰的相關情況也盡數浮出水面,而據不完全統計,僅在1-6月,便至少有16家公募機構領到了行政監管措施。相較2023全年21家、上半年8家的數量,不難看出監管力度在年內有所增強。

具體到機構,上半年收到罰單的大型公募包括富國基金、鵬華基金和建信基金三家。總在管規模處於1000億-2000億元區間的機構則有4家,分別爲農銀匯理、興銀、安信和信達澳亞基金。更多被施以監管措施的機構規模不足千億元,其中包含三家規模在10億元以下的公募——弘毅遠方、明亞和中科沃土基金。

受罰原因方面,內控及信披兩大問題依然被高頻關注。不過記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一些曾在市場引發輿論關注的信披失誤事件,當事機構則尚未獲得行政監管層面的跟進。此外在業務層面,分別有機構在專戶、私募業務及債券投資上被施以監管措施。

截至中報,披露了獲處罰情況的機構均表示已完成整改。

內控仍爲監管重心

夯實合規風控基礎,是確保公募行業規範運行的基石。2024年以來,以內控機制爲首的合規性問題,仍是公募機構被予以警示,又或是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的重要原因。

基金中報信息顯示,今年2月1日,匯豐晉信基金因“個別業務內控管理不完善”收到了上海證監局的處罰措施。緊隨其後的2月2日,農銀匯理基金同樣因內控不健全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公司高管也因此收到警示函。

此後,上半年內又有鵬華基金、諾德基金同樣因部分業務內控管理不完善而被責令改正。

除明確指出內控機制問題的機構外,還有富國基金、信達澳亞基金和興銀基金,因“個別規定或制度未嚴格執行”這一原因而被出具警示函。其中富國基金被要求責令改正,上海證監局同時對該公司督察長出具警示函。

信息披露問題方面,上半年來則仍有兩家公司被點名:今年1月和5月,建信基金和新華基金均因信息披露不及時而先後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幾年基金信息披露的監管處罰情況中,不乏公募機構因“信披差錯”被警示。

而事實上,公募基金類似的信披錯漏至今依然屢查不止,其中又以財報季的問題尤爲集中。今年一季度末的2023年度年報季期間,更有部分管理人的信披差錯因問題較多又或者涉及明星產品,相關輿情一度在市場中有所發酵。

例如華安精緻生活基金的2023年年報,便曾因在“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策略和運作分析”一節完全複製了2022年年報內容而受到投資者質疑。同一時期,朱少醒管理的富國天惠精選成長因“技術提取口徑原因”出現信披失誤,顯示基金經理違反1年自購持有期要求、提前對自購份額進行了清倉,同樣引發了投資者討論。

眼下,尚未有機構因信披失誤在上半年獲得監管點名。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從前兩年同因信披問題收到罰單的公募人士處瞭解到,也常常存在監管在下半年下發行政監管措施,追溯上半年機構不合規情形的情況。

特別地,上半年頗受關注的淳厚基金“董事會消失”疑雲,也隨公司旗下產品中報的披露而水落石出。

2023年年報以來,淳厚基金旗下產品因在幾次財報中均未使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的標準表述,而改爲“基金管理人保證”,引起了市場對其董事長、董事會去向的猜測。

而淳厚基金此次產品中報披露的兩張罰單,則揭曉了這一現象背後的原委——公司董事長賈紅波已被監管機構認定爲行業不適當人員,並被公司暫停履職,因此無法滿足基金定期報告的“董事長簽發”要求。

具體來看,今年3月18日,因未依法履行股權事務管理義務,在已知悉公司相關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未能準確判斷股東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並依法及時報告相關信息,監管對公司及現任董事長賈紅波出具罰單。對此淳厚基金表示,公司積極整改,在此期間,公司所涉股權相關事務均及時完整充分向監管機構報告,並已按法規和公司制度要求暫停賈紅波在公司的董事長、董事職權。

專戶、債券投資問題獲關注

在具體業務層面,2024年4月9日,明亞基金的一則“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3個月”的罰單,劍指公募專戶產品的資產運作規範。這也是上半年來公募基金業務方面最嚴重的一單行政監管處罰。

從半年報來看,明亞基金受處罰原因來自公司的單一資管計劃產品。據查,明亞基金的一隻單一資管計劃產品由委託人推薦投資顧問,根據投資顧問的建議進行投資,被認爲存在“由委託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達投資指令或者提供具體投資標的等實質性投資建議”的情形。

而另一隻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於2021年12月,委託人爲兩隻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兩隻私募基金穿透後的資金來源方與資管計劃投資債券的發行人具有關聯關係,但基金公司未對兩隻私募基金的真實資金來源情況予以關注。

此外,中信建投基金和安信基金也在5月中下旬收到監管罰單,原因均爲“違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

還有一家公募的被點名的原因,涉及債券投資管理。6月25日,弘毅遠方基金因“債券投資決策不審慎,且未能做好基金投資者結構與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匹配性管理”,被要求責令改正,同時副總經理被要求出具警示函。

有公募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推測稱,上述處罰背後,可能指向的是基金管理人“踩雷”持有違約債券,且未能做好機構客戶的申贖管理,最終導致大額贖回,引發基金淨值大幅波動,又或是違規債券佔產品淨值比例過高的情況。

而我國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中,事實上也重點提到基金投資者結構與組合資產流動性的匹配問題。

《規定》指出, 基金管理人在實施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時,應當詳細分析基金的投資策略、估值方法……投資者結構、投資者風險偏好與潛在的流動性要求、基礎市場環境等多種因素,按照變現能力對基金所持有的組合資產進行適當分類,審慎評估各類資產的流動性,針對性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並開展壓力測試等。

其他業務層面,中海基金和中科沃土基金則均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因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而在上半年收到行政處罰措施。其中,中科沃土基金因財務指標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被廣東證監局要求公司在限期內改善財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