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帶國三女學生上臺北 苗栗男導師挨告略誘
▲苗栗一名男導師未經家長同意,就將女學生載往臺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苗栗縣一所國中男導師未經家長許可,就擅自將班上的國三女同學載往臺北,由於女同學的母親憤而提告,苗栗縣政府教育處28日召開教評會,對他做出懲處。
據《中央社》報導,該名男導師在25日輔導課後將1名國三女學生載往新北市。他表示,因爲多次聽到女學生說想要到臺北拿東西,纔會趁着沒課的空檔,載女同學北上,出發點只是要協助自己班同學,並沒有其他意圖。
不過女學生的母親指控,男導師的說詞不一,他也對女學生的說是要去找另一名學生,而且有其他同學在場可以作證;女兒之前就說男導師有意載她到臺北,當時已明確表達「不可以」,但對方明明知情,卻還是在沒有經過家長許可下,擅自把人載走,簡直是「居心叵測」,因此怒控男導師略誘。
苗栗縣政府指出,教育處已指派督學前往學校瞭解,而整見事也已進入司法程序,27日召開考績會,28日也召開教評會,針對男導師的不當行爲做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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