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鄉居民將有補充養老保險

本報太原11月29日電  (記者胡健)明年起,山西將在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目前補充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已明確,個人按年繳費,分爲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5個檔次。這是山西在全面實現脫貧後,推行新政兜牢保障,防止低收入人羣因老返貧致貧。

據介紹,目前,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偏低,2019年人均待遇爲1494元,僅爲脫貧標準指導線的41.5%。爲了從制度上解決低收入人羣的養老問題,11月27日,《山西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條例》審議通過。

條例明確,城鄉居民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在補充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待遇領取標準及程序方面,條例規定參保的城鄉居民可以選擇不同檔次標準繳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領取待遇予以財政補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社區以及社會組織和個人,可以爲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提供資助;參保人達到規定的享受保險待遇年齡等相關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