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調已婚警擁吻監視畫面 8警申誡

臺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據瞭解,卅三歲蘇姓女巡官任職松山分局防治組,去年三月甫結婚,夫婿也是警官,在北市另一分局服務;蘇女疑似與同分局東社派出所溫姓男巡佐有不當交往,今年四月某晚餐敘後,二人在慶城街擁吻,被路口警用監視器錄下。

事件沸沸揚揚,分局督察組展開調查,根據擁吻時間地點追查,發現路口監視器竟有多名員警曾經調閱,逐一比對確認出八名員警身分,且分散三個不同單位。

警方分別約談,蘇姓女巡官和溫姓巡佐面對擁吻畫面未否認,申誡處分;八名調監視畫面的員警因留下查閱紀錄,也無從反駁,同樣各記申誡一次。

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利用要點規定,員警或相關權責公務機關爲執行法定職務,或爲免除人民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迫切之危害,才能調閱監視畫面;據瞭解,八人供稱因「好玩」、「好奇」,「太八卦」調閱查看,均否認有留檔。

事件之後警方持續接獲檢舉,指蘇女曾到溫男住處幽會,且是報超勤四小時加班時外出,警方調查屬實,認定情節嚴重,加重蘇女記過兩次,依詐欺取財罪函送法辦、追回九六○元加班費,溫男改記過一次,均報市警局調離現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