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剁成7塊撒石灰防腐放冰箱 7旬翁幸運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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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子登科前年爲了離婚財產分配問題,狠心持刀砍死妻子分屍大卸7塊用石灰掩蓋屍臭,桃園地方法院將他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但臺灣高等法院考量年齡已將近70歲,無期徒刑可使他終生外界社會隔絕,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陳與簡姓女子離婚後,前年5月25日上午2人發生爭吵,他到廚房拿刀砍殺簡女,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他把屍體拖進浴室,用料理刀、鐵錘,將屍體切割成7塊,裝入塑膠袋灑石灰防止屍臭四散,內臟裝袋放進冰箱,他被逮後還辯稱妻子被「木頭阿姨」殺害分屍。

檢方起訴並斥責陳男只因配偶不願移轉房屋所有權,即因內心不滿情緒及報復心態而蓄意剝奪配偶生命犯案動機倫理特別可責性,行爲結果亦具嚴重破壞性危害性,犯後復否認犯行,未見悔悟,應判處死刑。

桃園地院將陳判處死刑,但高院認爲死刑在本案中並非唯一而無可替代之處罰方式,陳男近70歲服無期徒刑可謂使其終身與外界社會隔絕,將除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