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已取得不動產權證且房產用途爲住宅的可申請落戶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8月19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調整房產落戶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通知顯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房產,且滿足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產所在地址:一是已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且房產用途登記爲住宅;二是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

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併遷入房產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