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打錯人案最新後續 受害家屬控施暴警還索賠8000元

黃男兒子6日透過社羣平臺貼出雙方的民事聲請調解狀,稱這紙公文是去年12月20日寄到他們家,不敢相信對方竟然跟他們索取8000元賠償,痛批施暴員警「沒有道歉的誠意」。(擷取自黃男兒子臉書)

三重警去年發生的打錯人事件至今餘波盪漾,當時遭警方誤認爲通緝犯而遭到暴打逮捕的黃男,事後與施暴的員警打官司,黃男兒子昨(6)日透過社羣平臺貼出雙方的民事聲請調解狀,稱這紙公文是去年12月20日寄到他們家,不敢相信對方竟然跟他們索取8000元賠償,痛批施暴員警「沒有道歉的誠意」。

黃男兒子在社羣平臺發文指出,「稍早去了三重簡易庭,對造律師當場說要撤回請求,8000元是2位施暴警的意思,可能想要討個吉利所以填了這個數字,對方說得口沫橫飛,而我倒是一臉疑惑、不知所云」。

黃男兒子強調,「你們還有多少伎倆要使出,認真對臺灣的某些制度跟人類感到失望,希望不要很多事情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時間會沖淡很多事,但絕對不會忘記這種被壓在地上摩擦的奇恥大辱」。

三重警方去年9月發生打錯人烏龍,當時埋伏警力將路過的黃姓男子誤認爲是通緝犯,當場將對方壓制在地暴打一頓後帶回偵辦,結果才發現根本抓錯人,趕緊將無辜的黃男送醫治療;事後黃男向動手的2名員警提告傷害與妨害自由等罪,2名員警也同樣控告黃男傷害與妨害公務等罪。

對此,三重警分局低調回應,強調基於行政中立,不介入民事私法調解訴訟原則,尊重雙方當事人進行後續民事調解訴訟的訴求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