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證所稅 申報門檻設定400萬

記者謝佳凌臺北報導

研議多時,行政院會26日終於通過證所稅修正版本,除了由財政部長劉憶如宣佈條例政務委員管中閔(圖左)補充表示,法人與自然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自然人只針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一般散戶申報門檻爲400萬元,稅率由15%至20%。

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將盡速函請立法院審議。管中閔表示,這次修正重點裡面,法人與自然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法人迴歸最低稅負制,申報門檻扣除額新臺幣200萬元降至50萬元,稅率由10%提高到12%。

管中閔強調,自然人只針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申報門檻爲400萬元,稅率由15%至20%,由行政部門訂定;證券交易產生的證交稅可抵證所稅,並允許投資人盈虧互抵,同時也鼓勵投資人持有滿3年以上時,所得稅額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