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寺廟合法化 胡志強籲中央開放補登記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中市道教聯合總26日舉辦「100年度寺廟負責人座談會」,市長鬍志強呼籲中央可以考慮再開放尚未合法化的寺廟進行補登記,同時也希望中央、地方一起合作,面對寺廟合法化的問題

政府過去先後曾在民國75年、77年、81年、90年開放四次受理尚未合法的寺廟補辦登記。胡志強說,宗教最大的意義是「誠信」,說話算話,他也自我期許,要做一個有誠有信的人,他當選之後就要求民政局先後兩度去函內政部民政司,詢問寺廟補登記是否可以再開放的問題。

他說,當時(指前四次)有很多寺廟補辦登記,但領到登記表登記證,卻不一定表示就可以合法化,因爲除了登記之外,還有符合相當多都市建築土地使用的法令問題,所以真正合法化的寺廟不多,但仍希望內政部還能再開放一次,時間已過十年,有些法令的宣導可以加強。

臺中市今年1月4日即發函給內政部,內政部的答覆沒有明確表示可以開放補登記;今年9月19日,中市又再度去函,得到內政部的答覆爲:「涉及對於合法依程序興建寺廟者的公平性,及社會對於寺廟公共建築物安全之要求,牽涉問題甚廣,仍有需深入周延研議評估。」胡志強於10月12日親自去見馬總統,表達這項問題不是隻有道教,很多寺廟存在很多年,盼中央能再思考。

胡志強日前又要求民政局、都發局針對這項問題提出看法,都發局表示依照現在的法令,要立刻合法有困難,除了特地目的公共設施用地農業區保護區不得設置寺廟外,住宅區商業區風景區則須經過合法覈准的手續,希望內政部仍夠思考開放登記。

他也進一步呼籲在場的寺廟負責人,不要給民衆不安全的寺廟,只要建築物安全、內政部肯開放,市府會考慮變更都市計劃,也就是寺廟所在地通盤檢討的時候可以配合修正,強調絕不能是保護區、水土保持區、農業區等區域,只要不違法,相信有很多寺廟還可以經由合法程序、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