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贅還不夠 岳父要親家母陪嫁
大陸江西省傳出一樁荒唐的「嫁兒送母」婚姻。當地武寧縣南嶽鄉一名男子2年前經媒人介紹與妻子相識後論及婚嫁,但女方父親卻不僅要求男方入贅,還要求小自己10歲的親家母也必須「陪嫁」,與自己成親。
《新法制報》報導,女子李玉玲和男子陳方良2010年初決定結婚。陳方良未滿10歲那年,父親因癌症病逝,由母親劉雲秀拉拔長大,李玉玲的母親也在幾年前就已過世。李玉玲54歲的父親一聽說劉雲秀也寡居,便希望能與她結爲連理。起初,劉雲秀覺得「太彆扭了」拒絕,但爲了兒子着想她還是答應了。陳方良和李玉玲於2010年2月23日辦理結婚登記,劉雲秀也和老李開始同居生活。
李玉玲很快便有了身孕,但不久後小產,醫生還表示,女方未來不能懷孕的可能性極大。爲此老李請來一位民間「高人」指點迷津,認爲是陳方良家的老宅有邪氣所致,建議拆除。但老宅拆除後,李玉玲的肚子仍然毫無動靜。兩家人心裡也開始出現嫌隙。
隨後今年10月,李玉玲向法院控告丈夫陳方良對家庭不負責任,稱夫妻感情不和訴請離婚。最終法官判定,李家必須給予陳家經濟幫助2萬人民幣。兩對新老「夫妻」,終究在2年內一起結婚,也一起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