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拒提檢驗證明 國人食不安心
福島核災區食品輸臺可能解禁,圖爲福島生產的農漁類產品。(摘自日本福島縣臉書)
前衛生官員透露,過去政府在談及開放日本福島五縣食品進口時,曾要求日方提出檢驗證明,但遭到日方拒絕,因而破局;若此次政府未堅持取得檢驗證明,在未建置完善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又早別人一步開放,將令人無法接受。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目前這部分都沒有討論,未來會朝哪方向管理,還沒有具體方向。
2011年福島核災過後,臺灣雖然在同年3月25日禁止福島、茨城、櫪木、羣馬、千葉等5縣的食品進口,但對比陸、韓兩地的核食禁令,仍然相當寬鬆;以韓國來說,至今仍禁止福島、宮城、巖手、青森、羣馬、櫪木、茨城、千葉等8縣所生產的水產品;大陸則維持禁止1都9縣的日本食品進口。
近期我國官員對於日本核食的態度,無論是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還是衛福部長陳時中都強調,若輻射量未超標應可開放進口,態度已出現鬆動。
去年4月,世界貿易組織判決韓國禁止核食進口勝訴,中國也維持比臺灣還嚴格的標準禁止核食輸入,這名前官員表示,臺灣應比照陸、韓標準持續禁止。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我國限制福島5縣食品進入是2011年起就實施的政策,目前只是將既定政策延續下去,且除福島等5縣食品無法進口外,其他食品也需檢附報告才能輸入,規定並沒有比其他國家來的寬鬆。
另爲解決核食爭議,在野黨日前提出修法,擬修正食安法第4條、第15條,要求未來政府欲開放特定地區的產品進口前,應先召開聽證會,並經立法院議決後施行。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從這次蔡政府突襲式開放萊豬進口,可看出確實有修正食安法的必要,以防止未來政府可不經民意首肯,就片面開放有安全疑慮的食品進口,呼籲在野各黨應團結一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