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甜傳「喜歡跟你親親~」車內激情!綠光夫逼退小王:傳1次賠10萬

人夫抓包妻子外遇,崩潰要求小王賠償6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臺北報導

郭姓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小王已有3個月之久,時常在車內又親又抱,還會摸來摸去,更不時互傳甜蜜訊息「喜歡跟你親親」,讓他內心受到極大衝擊綠光罩頂,認爲配偶權遭侵害,決定提告要求小王賠6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判小王給付精神慰撫金25萬元爲適當。2018年7月至10月間郭男發現妻子外遇,並且得知妻子與小王待在車內「擁抱、接吻、撫摸」,行徑相當誇張,而郭妻與小王還曾互傳,「好久沒比較親密的動作,昨天那樣擁抱接吻感覺有點刺激」、「好想再親親」、「我也是,喜歡跟你親親」,也拍下不少肩並肩的親密合照。

小王出面澄清,認識郭妻2、3個月後才知道原來她已經結婚了,也表示在這之後仍繼續與她來往,雖有曖昧言語、動作但沒有性行爲、擁抱、接吻。

郭男雖無法證明妻子是否與小王曾經發生過關係,但他已要求小王立下切結書,寫着「本人的確於介入你們之間婚姻,與郭妻有超過一般朋友之關係,有妨害家庭之嫌,本人深自檢討,確實悔悟,立切結今日起不能與郭妻有任何形式聯絡,若有違背每1則訊息賠償10萬元,絕無異議」。

法官認爲,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侵害配偶權不以通姦行爲爲限,只要夫妻間有任何一方存有不正常交友行爲,超過社會能夠容忍範圍就算是破壞婚姻,不採信小王說詞,審酌郭男、小王狀況,臺北地院判小王賠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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