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爛醉遭男友麻吉硬上2次崩潰 渣男:再來一次剛好
女爛醉遭男友麻吉硬上2次崩潰 渣男:再來一次剛好。(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A姓女子去年12月底與男友吵架、冷戰後爲了解悶,與男友的麻吉B男去釣蝦場及卡拉OK飲酒狂歡,當場就最醉倒在現場。B男卻見有機可乘,隨後將女方撿屍回家性侵,當女方清醒時質疑時,B男竟說「妳昨晚不是很騷嗎?這樣剛好而已,再來一次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接着用暴力手段二度性侵導致A女事後罹患嚴重憂鬱症,法官審理後將B男重判7年6個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表示因男方是男友的朋友,108 年12月28日因與男友吵架冷戰,男方就約她去釣蝦場喝酒聊天,當時在釣蝦場時就喝醉了,又和大家一起坐計程車到卡拉OK店,但因爲當時自己已經喝醉,認爲B男纔是可以信任的,才請求他帶她回家。
但是A女隔天醒來後,發現自己與B男全裸躺在牀上,且下體流出分泌物,當下感到很恐慌,未料對方還說「欸,妳昨天晚上很淫蕩啊,原來妳那麼騷啊」、「昨天晚上是不是很爽?」,讓她當下聽到這些齷齪的話很不舒服。
A女又質問B男,爲何沒有直接帶她回去男友家?但是B男卻說「妳昨晚不是很騷嗎?這樣剛好而已」,並說「妳昨晚不是很淫蕩嗎?那現在再來一次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而要求再次跟他發生一次關係,A女百般阻撓下,仍遭男方性侵還將精液射在臉上。
A女盛怒之下立刻就去驗傷、報案。但因自己原本就罹患憂鬱症,而使得病況更加嚴重,睡覺時完全不能關燈、關窗簾一定要有人陪伴,甚至只要身處暗處,就會開始大哭,無法入眠
法官審理後認爲,男方爲一逞私慾,竟不顧告訴人之信任及其意願,對告訴人爲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犯行,侵害告訴人性自主法益,且於第二次侵害時,以淫穢言語羞辱告訴人,造成告訴人身心痛苦,所爲應予嚴厲譴責,甚至犯案後企圖串證,絲毫無悔意,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