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親妹撞見車內摟吻小王 人妻慘被大義滅親要賠錢給尪
女子前年發現姊姊在車內與1名男子摟抱親嘴,而男子竟不是姊夫,她事後氣得質問姊姊「知道自己在幹嘛嗎?」姊夫後來得知決定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1名女子小芳(化名)前年發現姊姊在車內與1名男子摟抱親嘴,而男子竟不是姊夫,她事後氣得質問姊姊「知道自己在幹嘛嗎?」姊夫後來得知決定提告,法官審酌小芳姊姊曾對男子說「我已經我把2、30年的青春浪費在他(指人夫),我現在要選擇跟誰在一起」等內容,判2人須賠35萬。
判決書指出,小芳的姊姊在1998年與丈夫結婚,近年透過媽媽的牌友介紹,認識1名歐姓男子,展開婚外情,曾多次在外約會,做出親密行爲,前年2人在車上相互依偎、親吻時被小芳撞見,姊姊才坦承婚外情,小芳當時在姊夫面前大聲質問姊姊,姊夫得知後決定提告。
該名小王事後在法庭上辯稱知道小芳姊姊已婚,但2人僅單獨吃飯,沒有發生婚外情或親密行爲;但小芳則出庭證稱,她當時撞見姊姊在車上與小王相處時,就質問姊姊「知道自己在幹嘛嗎?」之後又陸續發現姊姊與小芳出門約會,姐姐則間接承認此事。
法官勘驗小芳姊姊和小王對話,女方曾向男方說「我已經我把2、30年的青春浪費在他(指人夫),我現在要選擇跟誰在一起」,更說「我真的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不管小孩怎麼想」,男方則說「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了」;法官認定確有外遇情事,判2人須連帶賠償人夫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