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爸沒差這條啦!不爽友機車被潑水怒砍鄰 莽男判刑再賠68萬
不滿莊母以水潑溼其友人的機車,與莊男爆發接列口角,洪男竟抓狂持刀砍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洪姓男子在2022年10月23日晚間8時許,在莊男的位住處前,因不滿莊母以水潑溼其友人的機車,因而去找莊男理論,2人爲此爆發口角,不料,洪男竟抓狂持刀揮砍,莊男左前臂被砍傷,導致伸肌腱斷裂3條及橈神經分支破損等傷害。莊男憤而報警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莊男指控,洪男砍傷他後,擔心他及家人報案,竟對他、母親及妻子嗆聲:「恁爸沒有差嘿這條啦!我沒差嘿這條,警察仔來我跟你說,之後我跟你們沒完沒了…」、「我沒差嘿你這一條!我跟你說啦,恁爸揹7、8條案件的啦!恁爸絕對跟你沒完…」。
「拿刀傷害,傷害6個月以下的,恁爸有的是錢啦,恁爸有的是錢啦,我跟你說我犯很多條去了。拿刀殺人很多次了…我跟你說那個不可能收押啦!不可能收押啦!等恁爸作完筆錄他就死了啦…」。
刑事部分,莊男一審被依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又犯恐害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民事求償部分,莊男主張,醫療費用40461元、薪資損失48萬6120元,另請求給付47萬3419元精神慰撫金,總計100萬元。
法官認,吳男收到合法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言詞辯論期日未到場,也沒提出相關書狀,勘認莊男主張屬實。日前依法判決,莊男應賠償醫療費用支出合計4萬461元,薪資損失48萬6120元,精神慰撫金以15萬元爲適當,合計得請求金額爲67萬6581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