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光電子董座許昆泰建議降低娛樂稅 新北稅捐處認同:建請財政部排除

新北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圖/記者羅婉庭攝)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光電子公司董事長昆泰5日出席新北市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書面建議新北政府降低「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職業性表演」娛樂稅課稅率。對此,新北市財政局稅捐處表示,目前已發出公文建請財政部透過發佈解釋令的方式,將「實境體感娛樂設施」自娛樂稅課徵項目中排除,以協助產業發展。

新北市政府5日召開「新北市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會中特邀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羣光電子公司董事長許昆泰、凱撒飯店董事長林鴻道等36位新北市產業及學界代表。

對於許昆泰所提的降低娛樂稅建議,經發局表示,提案表格是會前向企業蒐集,財政局稅捐處也是書面迴應,但沒有在會議中提出。

許昆泰提出,臺灣擁有ICT研發製造與數位內容開發優勢硬體產業價值鏈完整,有機會成爲全球體感科技出口重鎮,體感科技已是政府當前的產業政策之一。市府應盡力促成業者發展新興科技,投入創新應用服務與產品,同時以消費者體感體驗爲基礎,投入示範場域,進一步連結國際、連結未來,契合國際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趨勢。

他指出,「新北市新莊Au捷運商城暨停車場興建營運移轉案」與NAMCO公司合作,引進日本第一的VR主題樂園,爲新北市首家體感科技主題館,打造適合親子共樂的娛樂環境。然體感科技主題館(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設置須負擔鉅額之設備、機器設備等營運成本,營運實屬不易。

許昆泰建議,六都現行「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含: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娛樂稅課徵稅率分別爲:新北市稅率10%,高於臺北市5%及高雄市1%。

其中,他在資料中特別點出,107年高雄市政府率先將低「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娛樂稅率至1%,積極吸引體感業者進駐,並透過扶植動漫影視、文創娛樂、電競遊戲等多元化數位內容產業,帶動經濟轉型,讓城市記憶不再只是單調的工業、煙囪與港口,取而代之是能夠吸引不同人才、技術與機會匯聚交流的創新產業之都。

許昆泰建議,市府實應隨着娛樂產業發展多元化發展趨勢,重新檢討現行「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娛樂稅課徵稅率。

對此,財政局答覆,依娛樂稅法第6條規定,須修訂本市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並應提報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報請財政部核備。但是,「新北市目前已提送多個自治條例尚待市議會審議,本案如提送議會審議恐耗費時日甚多,且須爭取多數議員同意支持」。

財政局表示,查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目前未列於娛樂稅法第2條明定徵收項目中,列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考量本項爲行政院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中,發展數位經濟重點項目產業之一。財政局已建請財政部透過發佈解釋令的方式,將「實境體感娛樂設施」自娛樂稅課徵項目中排除,以協助產業發展。

▲羣光電子公司董事長許昆泰5日出席「新北市產業發展諮詢委員會」,建議新北市政府降低「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娛樂稅課徵稅率。(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此外,許昆泰也建議,應降低「職業性表演」娛樂稅課徵稅率,流行音樂產業是近來臺灣文創產業中最具文化輸出能量及華語市場競爭優勢,爲目前國內政策積極扶植之對象之一,新北市「職業性表演」娛樂稅課徵稅率10%卻爲六都之冠,不利於藝文團體、臺灣流行音樂人才培育。

舉例,衆多展演公司反映,鄰近臺北市與桃園市「職業性表演」娛樂稅課徵稅率均爲5%,但爲鼓勵臺灣流行音樂人才培養,臺北市仍持續研議降稅;建請市府實應隨着娛樂產業發展多元化發展趨勢,重新檢討現行「職業性表演」娛樂稅課徵稅率。

財政局則迴應指出,依娛樂稅法第6條規定,須修訂新北市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並應提報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報請財政部核備。另新北市目前已提送多個自治條例尚待市議會審議,本案如提送議會審議恐耗費時日甚多,且須爭取多數議員同意支持。

財政局也說,現行文化部針對經認可之文化藝術事業可減半課徵娛樂稅,本市轄內108年即有「初音未來MIKU EXPO 2019 Taiwan」及「SUPER JUNIOR-D&E CONCERT [THE D&E] in TAIPEI」2案與本案所述性質相近之表演,獲文化部認可減免在案,本局將盡力協助業者申請認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