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房價所得比9.22倍 臺北購屋仍要15年不吃不喝

▲營建署於今(31)日發佈2017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其中臺北購屋壓力依舊沉重,房價所得比仍有15.12倍。(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於今(31)日發佈2017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結果顯示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7.84%,比上季減少1.06個百分點;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爲9.22倍,雖已較上季的9.46倍差距縮小,但仍居高不下,其中首善之都臺北市每月所得超過6成要繳貸款,房價所得比仍有15.12倍,負擔沉重。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顯示,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7.84%,與上季減少1.06個百分點,房價負擔能力仍維持「略低」等級;房價所得比則爲9.22倍,較上季減少0.24倍。

從此次統計的20個縣市觀察房價負擔能力,營建署指出,除了澎湖縣臺東縣樣本不足之外,共有5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中包含雲林縣基隆市嘉義市屏東縣嘉義縣

另外11縣市則屬於「略低」等級,包含臺中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高雄市桃園市苗栗縣新竹市花蓮縣南投縣臺南市;至於臺北市、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等級。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則表示,雖然臺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較低,但雙北長期的房價負擔能力也相對穩定。其中,臺北市貸款負擔率62.08%,已較上季減少2.21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爲15.12倍,較上季減少0.52倍;新北市貸款負擔率51.21%,也較上季減少0.98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爲12.48倍,也比上季減少0.22倍。▼2017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