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約僱員鑽漏洞 用家人名義佯裝低收狠詐130萬補助
中市和平區公所王姓約僱員,以家人佯低收,在半年內共詐領130萬餘元補助款,臺中地檢署依貪污罪將他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王姓約僱人員,發現申請低收入補助系統沒有複審機制,竟以自己的父母、胞弟等3人名義登入「弱勢e關懷計劃社會福利資源系統」,佯列低收名單,列印清冊後,上呈各級主管覈准,半年期間向社會局共詐領130萬多元補助款,他犯後向廉政署自首,檢方追查認定罪證明確,依貪污罪起訴。
31歲王男自2019年起在和平鄉民政課擔任約僱人員,負責中低收入補助等業務,他發現申請低收補助過程並無複審機制,在2020年11月起連續以不符合低收資格的父、母及胞弟名義,登入「弱勢e關懷計劃社會福利資源系統」,佯裝低收人口。
王男並列印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的「高中職生活補助」、「家庭生活補助」等清冊,自己用印後,上呈相關主管覈准,社會局的相關補助款項先後各撥入父、母及胞弟的帳戶,他再提領挪用,半年期間共向社會局共詐領130萬餘元。
王男察覺惡行恐已敗露,自行到廉政署自首,案經檢方清查社會局的低收入補助共206筆,並追查金流,另於王男住處查扣到38萬元現金。
王男供稱都是他一手策畫,父母及胞弟的相關帳戶由他保管、使用,3人並不知情,他並繳回不法所得。
檢方認定,王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共有5次犯行,並依5個貪污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