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佯裝銀行客服稱遭冒名申貸20萬 家庭主婦遭詐1千多萬
歹徒佯裝銀行客服稱遭冒名申貸20萬,家庭主婦遭詐1千多萬。(示意圖/達志影像)
歹徒出示假公文詐騙民衆款項。(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警方提醒假檢警詐騙手法。(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臺中一名50歲陳姓家庭主婦,今年3月間接獲一通自稱是銀行客服的來電,詢問她是否有申請貸款20萬元,陳女迴應並無申請,對方告知可能是因個資外泄遭他人冒用,隨後幫忙轉接給自稱是165專線的林警官接聽。
林警官告訴陳女因個資外泄被冒用,可能涉嫌刑事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已由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轉接給另一名陳檢察官接聽,告知可能涉嫌洗錢案件需監管帳戶,指示陳女至銀行辦理網路銀行及約定帳戶並交付管理,陳女信以爲真,申辦後將網路銀行帳密交付,結果在3周內遭歹徒轉出15筆、共1000多萬元的積蓄,陳女發現帳戶裡的錢全部不見了,才驚覺被騙趕緊報警。
警政署統計,去年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平均年齡爲61.4歲,大多是具一定經濟能力的年長者,往往被騙金額達百萬元以上,民衆應多提醒家中父母及年長親屬,接獲陌生人來訊,務必提高警覺。
警方指出,詐騙集團以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詐騙會有4階段詐騙話術陷阱:
一、先假冒公務部門、電信公司或健保局人員等單位,聲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健保卡濫用遭停卡、申辦電信並欠繳電話費及向銀行貸款。
二、轉接給假警察,聲稱涉及刑案、人頭帳戶、詐欺共犯等,且偵查不公開要求當事人不得透露。
三、再轉接假檢察官、法官,謊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資金控款」、「監管帳戶」。
四、出具假地檢署「監款科」、「公正帳戶」等票令。
刑事局表示,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民衆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證件資金」、「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就是詐騙!現行法令檢警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及傳真公文(公文必定爲蓋關防紙本)或加通訊軟體LINE要求按時打卡回報及收監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