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於軒挨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 月入32K網友房產險遭查封

吳姓網友在網路留言辱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於軒「垃圾議員」,雖然刑事部分獲得不起訴,但民事部分邱氣炸求償,法院最後判吳男得賠20萬元確定,事後吳男未給付20萬元,邱於軒發現吳男還提再審,兩人再度對薄公堂,邱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吳男名下不動產,吳男火速聲請暫緩,所幸再審還未終結,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程序暫停,暫時保住吳男房產。

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2020年5月分享貼文,張貼邱於軒於議會質詢槓上其他市議員片段,許多網友留言批評邱於軒,邱見狀氣得截圖對3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事後對2人撤告,只剩留言「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的吳姓網友並未撤告。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爲吳男言論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起訴;邱另提民事求償,向吳男求償象徵性的「1元」,同時也要求吳應在聯合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面,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

高雄地院民庭法官認爲吳男留言是爲達到貶抑他人爲目的,不是合理的「善意發表言論」,考量吳大學畢業,月收3萬2千元,判吳男應賠償邱於軒1元,另對於名譽損失部分,吳應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

吳上訴二審後,二審合議庭認爲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無須在平面媒體道歉,改判在電子報即時新聞區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在個人臉書置頂道歉連續7天。

吳男不服再上訴,因「公開道歉」被宣告違憲,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針對邱請求的公開道歉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求償1元則駁回上訴確定。

由於不能要求吳男道歉,吳男上訴三審遭駁回後,在高雄高分院更審時,邱於軒變更請求,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

合議庭審理後,今年3嶽認爲吳男以偏激不堪語詞對邱於軒個人品格爲貶抑謾罵,與公共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考量他經濟能力,判賠20萬元確定,判賠標的比原先二審判決結果更重。

吳男不服另提再審希望再翻盤,原以爲判決結果已經確定,邱見吳男提再審,拿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決確定結果聲請強制執行,要查封吳男的房子拿來賠償法院判賠的20萬元。

吳男眼見房子要被髮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主張目前訴訟正在再審階段,且他債權本金僅20萬元,要拿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已構成超額查封,願拿2萬元擔保停止執行程序。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再審程序仍在進行中,吳男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合於相關規定,裁定吳只要提供2萬元擔保,在再審之訴事件終結確定前,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遭網友霸凌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後出招要查封網友房產。圖/取自邱於軒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