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監綠島惡習難改 槍擊犯林豐德買通獄卒夾帶手機
因殺人未遂等犯行遭判刑15年的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是各監獄的燙手山芋,去年1月移監綠島監獄後,於本月3日透過探監的友人,買通蕭姓管理員企圖夾帶手機闖關,幸被眼尖總務科長謝宗燕及替代役男察覺有異,才讓犯行曝光,綠島監獄已將蕭姓管理員停職,並預計7日移交臺東地檢署偵辦。
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在屏東、臺南監獄服刑時,都曾買通獄卒供應毒品、夾帶手機,去年移監到「受刑人的最後一站」綠島監獄時故技重施,於本月3日透過1名蕭姓管理員欲帶手機闖關。
綠島監獄秘書楊垂雄表示,本月3日中午11時許,有林豐德的2名友人到綠島監獄辦理普通接見122號林豐德,兩人結束接見後在通關大門徘徊,總務科長髮覺行跡可疑,叮嚀在大門站哨的替代役男注意。
果然,該替代役男在停車棚內1部未上鎖的機車置物箱裡查到1個紅色塑膠袋,裡頭有10包香菸、60顆檳榔,及2支手機與1張字條,字條上寫着:「卡片機是給阿娜答,老人機是給你的,儘快把新手機給他,舊手機丟掉,你的舊手機也要丟掉(手機要毀壞然後分開丟掉)」,而該部機車正是蕭姓管理員所有。
楊垂雄表示,蕭姓職員曾有毒品前科,3年前考進綠島監獄,平日也多與同事有借錢的行爲,被查出後矢口否認犯行,獄方已將其停職,將蒐集相關佐證後,預計7日交由臺東地檢署偵辦,至於林豐德及其2名友人是否也涉及違法,由地檢署一併調查。
楊垂雄說,經清查林豐德牢房內並無手機及其他違禁品,林豐德對犯行也全予否認;獄方強調,林豐德因他在其他監獄有多次買通獄卒夾帶違禁品紀錄,於去年1月4日移監至綠島1年多來都是住獨居房嚴加看管,未查出有不良紀錄。
林豐德曾因涉及擄人勒索及組織犯罪被通緝,1997年與警方發生槍戰後被捕,判刑15年。2012年間短暫假釋,卻在屏東東港鎮興農路與新厝路口,因超速追撞前方2輛機車,造成4死2傷意外,事後還通知兒子作僞證、肇逃;被逮後涉犯3罪合併再判7年徒刑定讞,刑期到2026年7月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