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踩踏事故 印尼足球俱樂部主席判刑1.5年

泗水(Surabaya)法院的法官表示,印尼阿雷馬足球俱樂部(Arema FC)主席哈里斯(Abdul Haris)被判有罪,「由於他的疏忽致人死亡、受重傷」。(圖/路透社 )

印尼去年發生足球場暴動踩踏事故致135人死亡。印尼泗水法院今天認定阿雷馬足球俱樂部主席哈里斯失職,判處1年6個月徒刑。但有受害者家屬不滿判決太輕,表示失望。

印尼警方2022年10月1日以催淚瓦斯平息一場足球場暴動,隨後發生踩踏事故,造成135人死亡,當時警方內部稽查官員坦言,警方在球場內不當使用催淚瓦斯。

泗水(Surabaya)法院的法官表示,印尼阿雷馬足球俱樂部(Arema FC)主席哈里斯(Abdul Haris)被判有罪,「由於他的疏忽致人死亡、受重傷」。

哈里斯是這起踩踏事故中首名被判入獄的人,他被指控門票超賣,當天到球場的觀衆超過體育場可以容納的人數。

印尼這起足球場暴動踩踏事故起因是警方在球場內發射催淚瓦斯,驅散落敗地主隊阿雷馬隊的憤怒球迷,造成數百人在逃離擁擠球場時發生嚴重踩踏事件,成爲嚴重的球場事故。

根據印尼人權委員會調查,踩踏事故主因是警方向民衆發射45發催淚瓦斯。國際足球總會(FIFA)禁止在球賽時動用控制羣衆的催淚瓦斯和武器。

印尼媒體報導,法官的判決比檢察官原本求刑6年8個月輕,有受害者家屬認爲判決太輕,感到失望。

印尼有線新聞網(CNN Iindonesia)報導,受害者家屬戴維(Devi)認爲,他的兩個孩子是因爲警方發射催淚瓦斯而死亡,「作爲失去兩個女兒的父親,我對判決感到很失望,我的孩子是被謀殺的」。

他表示,向神發誓,他的孩子死於催淚瓦斯,並說:「我不需要捐款,只需要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