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足球場踩踏 倖存者:警方突然發射催淚瓦斯

印尼警方爲維持秩序施放催淚瓦斯,導致民衆倉皇逃離,演變成125死323傷的踩踏事件。(圖/路透社)

印尼東爪哇昨晚一場足球賽後球迷鬧事,警方爲維持秩序施放催淚瓦斯,導致民衆倉皇逃離,演變成125死323傷的踩踏事件,警方今天因此飽受批評。

法新社報導,地主阿雷馬隊(Arema FC)昨晚在瑪琅市(Malang)坎朱盧漢體育場(Kanjuruhan Stadium)輸給世仇泗水帕爾斯巴亞隊(Persebaya Surabaya)後,球迷衝進球場內鬧事,警方發射催淚瓦斯試圖控制局勢,引發踩踏事件。這是1964年秘魯國家體育場暴動奪走328條人命以來,全球傷亡最慘重的體育場災難。

警方形容這是場暴動,還說是爲了讓球迷回到座位,纔會施放催淚瓦斯。

警方表示,許多受害者是被踩踏或窒息而死。

阿雷馬隊教頭羅卡(Javier Roca)今天表示,比賽結束後部分球員留在場上,有些球迷甚至「死在球員懷中」。

「從記者會回來後,我看見一樁慘劇。」

這位智利籍教練告訴西班牙卡迪納塞電臺(Cadena Ser)電臺:「我認爲警方逾越界線,雖然我人不在那裡,也沒經歷這場事故。」

43歲觀衆多尼(Doni)告訴法新社:「員警發射催淚瓦斯,大家衝出去,互相推擠,造成許多受害者。」

「根本沒怎樣,沒發生暴動,我不知道怎麼搞的,他們突然就發射催淚瓦斯,我真的很震驚,他們沒考慮到婦孺嗎?」

22歲的生還者吉朗(Sam Gilang)在這起事件中失去了3個朋友,他告訴法新社:「真的很可怕,很讓人震驚。」

「大家互相推擠…許多人踩着別人跑向出口,我的眼睛因爲催淚瓦斯灼痛,幸好我抓到欄杆爬出去,活了下來。」

路透社報導指出,國際足球總會(FIFA)安全條例規定,警察不得攜帶或使用槍枝或「人羣控制氣體」。

記者詢問東爪哇警方,是否瞭解在體育場使用氣體的規定,但目前未獲答覆。(譯者:鄭詩韻/核稿:劉文瑜)11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