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遭拒...恐怖男暗夜爬進她家 掐昏後「砍頸2刀」報復

蕭姓女子外型甜美,卻遇到恐怖追求險喪命。(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男子賴冠衡,去年透過網路認識外型甜美的蕭姓女子,一時驚爲天人,展開熱烈追求卻遭拒絕,竟由愛生恨,潛入女方位於新北市新店住處持刀猛刺她頸部2刀,所幸蕭女及時被家人發現,送醫後保住性命賴男雖辯稱是不小心割傷人,但法官並不採信,認定他無悔意,最高院殺人未遂罪判賴男7年定讞。

蕭女(25歲)皮膚白皙外表甜美,與賴男(26歲)爲透過網路遊戲認識。2人見面後,賴男變展開熱烈追求,但蕭女認爲兩人價值觀不合而拒絕。賴男死命糾纏,蕭女頗爲困擾,只好將他的LINE、臉書封鎖

賴男求愛遭拒後,於去年4月間租車從宜蘭到蕭女位於新北市新店的住處,途中不慎發生自撞車禍,他用無顯示來電號碼方式電話給蕭女,稱發生車禍希望能前來幫忙,但蕭女表明願意幫他報警,但拒絕見面。

賴男由愛轉恨,竟於當晚潛入蕭女住處,翻牆廁所窗戶爬進屋內。此時蕭女正好和友人在通電話,突然看見賴男嚇得花容失色;賴男摔爛蕭女手機,又將她掐昏,持利刃連刺她頸部2刀,再用棉被蓋住失血昏迷的蕭女後逃離。

友人在電話中聽見蕭女尖叫,驚覺事情不對勁,連忙通知蕭女家回家查看;蕭女家人回到家中,見她倒在血泊中,連忙將她送往耕莘醫院救治,所幸及時撿回一命。

賴男到案後辯稱,與蕭女拉扯時不慎用刀割傷她,見蕭女倒地不動,以爲她死了,纔會驚慌逃離現場。不過法官並不採信,認定賴男有殺人犯意,犯後又無悔意,至今仍無賠償之意;一、二審均判賴男7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賴男辯稱是「不慎割傷」,但法官不採信,判7年徒刑定讞。